改革開放後,全國銜枚疾走急起直追,我們的海軍亦吐氣揚眉,從近海作戰(黃水)迎向遠洋行動(藍水)。祖國從北到南的海彊以至石油的輸入路線都必須得到保護,發展海軍事在必行,這是大國的擔當,也是國力的展示,就如長期在東非海岸索馬里護航及撤僑一樣。況且,保護祖先留下的疆土,就是一種責任。
當第一艘由「瓦良格號」改裝的航空母艦「遼寧艦」飽歷風霜出現,而舷號編訂為16,加上「山東艦」舷號17、「福建艦」舷號18分別出現之後,坊間流傳著一種講法:那是用作紀念1894年「甲午戰爭」中北洋艦隊全軍覆沒的國恥,從1號到15的舷號,代表北洋艦隊的「七鎮八遠」,這種傳說甚囂塵上。
所謂「七鎮八遠」,就是鎮東、鎮西、鎮南、鎮北、鎮中、鎮邊及鎮海。而八遠就是定遠、鎮遠、濟遠、致遠、靖遠、經遠、來遠及平遠等8艘船艦。
用現代的角度而言,「七鎮八遠」中的「七鎮」,都只不過是400至900噸級的「砲艇」,俗稱「蚊子艇」。至於「八遠」,除了最大的「定遠」及「鎮遠」達7000噸之外,其他艦艇的噸位亦只不過是3000噸以下,亦只有「來遠」及「經遠」達2900噸。
因此,紀念北洋艦隊之說有些牽強。因為除了這15艘艦艇之外,清朝亦曾經從英國及德國定製了一些可供作戰的小型艦艇,例如「超勇」及「揚威」達1350噸,及「康濟」(1310噸)、「威遠」(1268噸)、「泰安」(1258噸)、「操江」(640噸)及「湄雲」(578噸)。而廣東水師亦有「廣甲」、「廣乙」、「廣丙」3艘快船,但噸位只是介乎1000到1300噸左右。這就是當時清朝的全部海軍實力。因此,紀念「北洋艦隊」的傳聞不攻自破。
事實上,艦艇的命名是國家法律:即海軍艦艇命名條例,並在1978、1986及2022年予以修訂。避免太冗長,簡述如下:
1.首先,艦艇的命名及舷號是分開的兩件事。
2.其次,艦隻命名(地名)及舷號(第一個號)亦有特定的方法。
我們的海軍其實已經追貼著美國海軍的總噸位,假如將「下水年份」及「創新軍備」方面,我們的海軍已執牛耳。從簡,噸位超過一萬噸為一級船艦,超過一千噸但不過一萬噸為二級船艦。
所有北海、東海及南海艦隊的命名,均以該地域作為分別(例如當地省市及直轄市);補給艦以「湖泊」命名;核導彈潛以「長征」為名;常規導潛以「遠征」為名;常規魚雷潛以「長城」為名;船塢登陸艦以「山」為名;步兵登陸艦以「河」為名;電子偵測船以「星」為名;訓練艦以歷史人物為名,例如「鄭和號」及「戚繼光號」。
至於船舷編號,我國大部分艦艇的舷號為三位數,1字頭的為驅逐艦;2、3字頭為常規潛艇;4字頭為核潛;5字頭為護衛艦;6字頭為反潛護衛艦;7字頭為導彈護衛艦;8、9字頭為補給掃雷艦、登陸艦;33字頭為氣墊登陸艦艇等等。
改革開放之前,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噸位已經超越我們的海軍。解放軍從忍辱負重到今天的成果是欣然的,釣魚島從來都是我們的土地,只是美國在「安保條約」蓄意又錯誤地將當年的「琉球王國」劃歸日本。但當我們常態化在東海及南海巡航之際,就是雪恥之日。
亦因為西方及日本的霸凌,國家亦全力加固「西沙」及「南沙」各島嶼的守衛,而當年這些邊陲之地,也一躍為海軍及空軍的基地。
近日在台灣花蓮的地震,也說明了我們部隊的應變及救災能力。災情就是軍令,我深信台灣的民眾亦感受到全國的關注。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人民的福祉才是最重要的國策。何必要再借當年陳儀的人頭去平服民間的怨氣呢!
台灣「當歸」矣!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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