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夢幻的工業,透過編劇、導演及每一位演員的演出,每一齣戲都是創作,既可以道盡人間悲哀難明,也可以曲解事實的起承轉合。當然,電影也可以振奮人心,為公義擊濁揚清。
曾經有太多「小眾」的電影,一小撮的電影人誤解了公義,甚至以偏執的立場作為主導。在黑暴及疫情之後,這些都是社會不能接受的「電影」。
現在,我們要衷心恭祝香港的電影人,創造了一齣賣座的好電影《九龍城寨之圍城》,最近在法國康城影展播放。我們深信,在香港電影工作者努力之下,可以繼續創新,以香港的特殊歷史及文化背景,可以回饋整個華人的市場!
然而,是次有關「城寨」的電影,只是改編自一部小說,而「城寨」的警政是否如此不濟?當時黑幫又是否掌控着地下社會?這些都要說得清清楚楚,不可以含糊!因為電影傳播迅速,假如不予以澄清,一般市民就會誤會當年的城寨是「人間煉獄」,甚至以為黑社會等同法律。
需要澄清的理由如下:
找到一位在城寨內出生的警務人員,他在50年代末在城寨出生,直至24歲才搬離。據回憶,城寨內有兩口井,也是居民洗衣服的地方,自來水及電力亦不缺,更不缺就是「黃賭毒」的勾當。最普遍是「鴉片煙檔」、「真人騷」及「小電影」(今天的「四仔」),但在70年代初已告式微(ICAC已出現),當然也有不少沒有牌照的牙醫及西醫,但出事則絕無僅有。
其實電影中所描寫的暴力及幫會,也在約定俗成中「茍存」於亂世,殖民地政府也正常地提供服務,例如:水、電、郵政、社福及警政。唯一禁忌是所有建築物不能超越影響飛機安全進場的高度而已。
另一位在70到80年代的「巡城隊」人員亦指出,在城寨內拘捕的「黃賭毒」案件,也會在新蒲崗裁判法院審理。所以殖民地所謂「三不管」,只是劇情而非真相。
城寨的特殊性是1860年《北京條約》,英國人強佔了界限街以南的土地,城寨外的龍津渡口亦要填海做地(啟德濱),即後來的機場。到了1898年《展拓界址專條》之後,九龍及新界租借予英國,但寨城沒有劃入租借範圍,仍歸清廷管轄,作為清朝官員辦公場所。之後,滿清政府及其後的民國政府都沒有表示要放棄寨城主權,所以寨城就成為了一個特別的存在,香港政府對其沒有管治權。
在80年代,中英取得共識之後,便出現登記及遷拆,這是歷史的必然,亦造做就了編劇的創意。(註:建築屯馬線時亦發掘出龍津渡口)
這篇文章旨在闡明城寨在60年代之後的實況,是「拋磚引玉」之作,希望更多退休人員主動提供資料,協助發掘真相。我輩要感謝負責任的電影工作者,在票房數字之外,既要有創意,也要有時代的使命感及去確認事實,避免誤導。
曾經在殖民地之內,城寨是被遺忘的土地。在5、60年代,城寨內的「黃賭毒」,對比其他比較低調的地方,例如鴨脷洲大街及元朗大旗嶺,也就是當年的浮光掠影而已,不值一哂。在5、60年代,城寨雖然是一個公然出現「黃賭毒」的地方,然而,電影人麥當雄製作《省港旗兵》形式的槍戰,卻從未出現過,一切有序但違法,直至70年代末已經開始步進新的規範。
在1983年許家屯到任新華社社長後,就曾到城寨巡視,亦帶來了中央對港政策,後與港英達成協議,回歸前拆除城寨,改建為一公園留念,沒有宣傳,沒有埋怨,更沒有忘記,很實事求是的態度,亦讓一段糊塗的歷史慢慢告終。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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