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十分正確,並沒有盲目跟隨西方的自殘行為,將藏有毒品「非刑事化」的歪理,更全面地將「大麻二酚」及「四氫大麻酚」跟據毒品條例Cap134界定為毒品。
甚麼是「半粒方糖」?但就是半粒方糖的重量,已就可以將不少人送進陰曹地府。「半粒方糖」與執法人員拉上甚麼關係?且聽我娓娓道來。
現時一粒方糖的重量大約是五克(gm),而半粒方糖就是2.5克(gm);若以毫克計算,5克就是5000毫克(mg),半粒方糖就是2500毫克(mg)。先要釐定重量上的觀念,這是西方不切實際的自殘,因為從今年二月份開始,加拿大的英屬哥倫比亞省將會試行新的毒品規例,據稱會先試行三年再作評估云云。
從簡,由二月一日開始,任何人在英屬哥倫比亞省,藏有2.5克任何種類的毒品,包括傳統上的嗎啡、海洛英、可卡因、冰毒及芬太尼,2.5克即等同半粒方糖的重量,將會變成「非刑事罪」。換言之,吸食或濫用2.5克毒品將會成為加拿大不痛不癢的道德觀念,亦代表這他們可以自由地濫用毒品,這個決定極具爭議性。
美國也一樣,超過半數的州份已經將大麻合法化,而且不少州份更無恥地將「盜竊」及「搶掠」定下金額,成為真正的「滅罪」之地。這就是西方公共資源匱乏的證據。這刻,「方糖」也的確夠「荒唐」!
面對毒品,西方與東方在文化上總有差別,在「個人自由」及「集體利益」之上更是南轅北轍。現時歐洲的荷蘭基本上對毒品並不設防,濫藥的解決方法就是設置「安全屋」,讓濫藥者可以使用清潔的針筒去防止愛滋病及肝炎的傳染,更有「安全包」讓管理人員替濫藥者適時注射解藥,以防止猝死。對亞洲人而言,這是荒天下之大謬!
現時北美最容易被人濫用及致命的毒品是芬太尼,是一種較新合成的鴉片類止痛劑。根據紀錄,芬太尼的毒性比海洛英強50倍,而致命量竟然是3微克(3mg),而海洛英的致命量也只是30毫克(30mg)。換言之,假如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容許藏有2.5克的毒品等同「無罪」的話,2.5克的芬太尼就可以殺死833人次;至於傳統的海洛因,同樣的重量亦足夠殺死83.3人次。當然,致命量還要看受體是精壯還是老弱傷殘。
無論如何,濫藥及非刑事化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更是西方敗壞道德與自殘式的決定。雖然與華人完全無關,但足以提醒我們在清朝後期林則徐的慷慨之言:「此禍不除,十年之後,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
對中國人而言,因為曾經身受其害,吸毒就是國恥!當時,雖然不少英國人及美國羅斯福總統的家族在清末大量輸入鴉片去毒害華人及謀取暴利,但那時的傳教士亦有不顧一切大力反對,所以,至少還有些人性在殖民主義的氛圍下出現過。
濫用毒品就是犧牲社會資源,是絕對的錯誤,必須糾正。推崇自由主義的人類會反駁濫藥是個人的事,政府不應該干預及禁止。然而,當濫藥者橫死街頭的時間,替死者收殮仍是政府資源。所以禁毒是有良心政府的工作,這是集體性的利益及責任,而推崇個人的自由主義就應該被譴責!
所以,我們必須感謝保安局以及麾下的禁毒處,以及警隊及海關的決心。與其他範疇一樣,我們不應盲目跟隨西方的一切。西方的社會道德已經開始崩潰,但禁毒是長期抗爭,不要誤以為任何政府都可以輕易駕馭,沒有系統性的教育、防止、康復與懲治,將「洩洪閘」盲目開放,就是西方自取滅亡的開始!
在民族崛起的年代,我們只可以觀望,更要小心防範西方另一種的文化侵略。說起來也算是現眼報:先人作孽,子孫還債。這一刻,我們必須處之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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