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鐵綫在早上上班時段延誤近三小時,讓不少打工仔大受影響。儘管港鐵啟動接駁巴士疏導乘客,不過不少打工仔只能趕及回公司「食晏」,白白浪費半天。豈料港鐵同一天更來一招「雙喜臨門」,九龍塘站於放工時段再次出現延誤問題。如此服務質素,對於天天繁忙的打工仔而言實在難以接受。不過讓普遍市民更感無奈者,是現時對港鐵的罰則明顯未足夠讓港鐵做好本份,由2012年9月至17年中共出現51次嚴重服務延誤事故,便是最好的例證。
現行罰則未能服眾
按港鐵現行計算罰款方式,當發生事故之時,只計算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之延誤時間,例如去年8月觀塘故障事件期間,出現延誤的時間為10小時29分鐘,不過實際上,該次事故的罰則只計算延誤最長的一班列車,即當中延誤最長的83分鐘。罰款也由大家最初對延誤字眼所理解出的2000萬元,變為最終的200萬元,可謂九牛一毛。事實上,現時港鐵的罰則取巧,難道除了延誤最長的一班車,其他延誤便不會影響市民?便不算延誤?現行做法,實在難以服眾。
必須儘快修改罰則
因此,筆者與民建聯提出完善罰則的建議。當中,我們建議除了計算延誤最長的一班車,其他持續延誤的情況如在31分鐘以上,也應予以罰款,而我們建議有關罰則為現行罰則中的一半,讓罰則更能反映延誤的真實情況,更具阻嚇力。如以此建議套入去年8月觀塘綫的事故,則罰款可上調為1125萬元;其次,現行罰則下,港鐵每年將罰款金額撥作翌年的「九折基金」,然而這做法下所有在翌年乘搭的乘客均可獲得九折優惠,補償明顯缺乏針對性。為了針對性地讓受影響乘客直接獲得「賠償」,我們建議港鐵也應為每名受延誤影響的乘客提供一張免費單程車票作為補償,則更為公平。
在一些數字上看,港鐵列出了一些讓人難以反駁的數據去論證其服務的好。惟事實乃不少市民均認為港鐵事故頻仍,且香港現時作為以鐵路作交通主體的城市,繁忙程度也眾所周知,故市民對港鐵的要求絕非數字遊戲,也非吹毛求疪,罰則的調整只為鞭策港鐵改善服務,當然永不動用便是最好。
民建聯中委、新社聯副理事長、沙田區議員李世榮
原圖 : 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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