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再次超支165億,可能不少讀者也會認為意料之內。不少反對派可能也如獲至寶,預計未來也會成為拉布藉口,對此窮追猛打。筆者認為,本著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若果反對派真的以非理性的態度盲目拖延,不但於事無補,更只會產生更多問題最終使已支付的近800億付諸東流,甚或讓市民支付更多。不過,這並非說港鐵再可因此蒙混過關,政府必須盡快查找原因,應負責的便要負責,避免再有任何工程輕易超資。
港鐵解釋沙中線超支之時,曾直言認為份屬必然,並指出數個原因,包括:需要改動基建,為政府預備在會展站上蓋發展作準備;在宋皇臺站附近發現古井;灣仔北一帶因事延遲或未能交付工地等,直指7成為外在因素。在此雞蛋裡挑⻣頭的一句,是否港鐵最少要負責其中3成的內在因素?更甚者,想當初以擁有權模式發展其他鐵路項目之時,港鐵要自負盈虧,又如何見得鐵路工程會嚴重超資?今日在經營權模式下,政府需要承擔興建費用,便見一再嚴重超支,試問市民豈會心服口服?
須對症下藥 節省公帑
就此,如以反對派的一貫作風,定必會未審先判,以工程超支為由,蓄勢待發地打算對追加撥款加以反對甚或拉布。雖然你我均對如此超支深感不滿,不過反對與否確實仍言之尚早。與其沒頭沒腦地一味盲反,更重要是查找原因,對症下藥,讓日後更多公帑可以節省。當然,現時政府必須加以調查超支是否涉及任何過失,不過更重要是,負責監察工程的官員也必須檢討為何未能及早發現問題避免超支;另外,誠如前運房局長張炳良也認為經營權模式為發展鐵路項目帶來「深刻的教訓」,政府必須要積極考慮調整經營權模式,甚或向港鐵提供誘因,例如以部分物業發展權,換取港鐵需把工程費用核算準確,讓超支情況得以杜絕。
總括而言,盲目行事最終只會懲罰市民和自己,要改善問題,節省納稅人的金錢,最重要是找出治病良方,讓公帑得以妥善運用。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305/2934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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