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自履新以來,不斷受訪,屢談及對《國安法》的意見,期間更曾認同《國安法》是恥辱的說法(請按此重溫)。近日,他再接受《蘋果日報》訪問,重申論調冀可修改《國安法》部分條文,另又批評警隊問責制有問題,是香港弱點云云。
夏博義對《國安法》有意見,連日來四出大談「偉論」,結果是遭中聯辦及港澳辦炮轟(請按此重溫)。無獨有偶,他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再指出訂立《國安法》是無關秩序與法治,只是限制了香港人權。及後他又來個「打和super」,稱自己不反對實施《國安法》的原則,但要與《基本法》相符。
對於提到自己提倡修改部分《國安法》,夏博義似已打定輸數,料自己或會碰壁,最壞情況更可能是被拒討論。此外,夏博義亦有評論警隊,認為相關問責制有問題,直指是香港弱點,他指倘無問責,正正是法治失卻。
其實,早在反修例騷亂之時,黑暴堵路打砸燒時,法治早已沉淪,可恨是社會上卻有人為之包庇辯解,「違法達義」的歪風更是猖獗!追本溯源,《國安法》之出台,正正是黑暴、港獨抬頭,他們肆意胡為,難道不是限制了其他人的人權?禍亂甚烈,香港罕見,不靠《國安法》豈能平止?夏博義只針對《國安法》,試問又公允嗎?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港台新聞資料片段截圖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628/467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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