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新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講呢啲?話認同不少人批評《港區國安法》是「恥辱」的說法!
夏博義日前當選新主席,已對《國安法》有意見,稱部分條文牴觸《基本法》,會遊說當局修改云云(請按此重溫)。當選翌日,夏博義接受《立場新聞》專訪,繼續相同的論調,稱希望爭取用外國恢復引渡協議,借此希望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條文,他又指自己不會FF(幻想),因這是項艱難工作,但他仍會嘗試去做。之後,他亦稱認同《國安法》是恥辱的批評。
訪問中,夏博義又稱《國安法》定立的目的,是要奪去香港看自由,把內地制度帶來香港,更指與維持公眾秩序無關。他甚至引例指出如果有人叫港獨口號,或撰文倡獨就是觸犯法律,這並不符合《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回顧黑暴之下,港獨冒起,街頭紛亂不堪,政客肆意乞求外國制裁中港,倘非有《國安法》,如此香港「恥辱」豈會停止?夏博義在「捍衛自由」之時,又可曾想到被黑暴剝奪自由的市民?一句到尾,你撐《國安法》之訂立嗎?
原圖︰政府新聞處片段截圖、港台新聞資料片段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