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旺角黑暴衝突中,任職物業管理技術員的溫志明(21歲),被當場搜出手錘。他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毀壞財產罪,今日(13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囚5個月。
案情指,去年2月29日,旺角一帶有數百名示威者聚集,翌日警方掃蕩期間,在被告背包搜出一柄17厘米長手錘、面罩等物品。辯方求情指被告已經反省,重犯機會低,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不接納,認為被告仍嘗試為自己開脫,省悟有限,認罪只因證據確鑿,故判處被告入獄5個月。
犯法必須勇於承擔後果,盼望被告好好反思!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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