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前年11月19日,約有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聚集,引發衝突。凌晨時分有廣告牌被示威者的汽油彈擲中起火,18歲大專生賈鈞善當場被捕;被告早前已認暴動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30個月。
法官許肇強指暴動為嚴重罪行,為防止同類事件重演,判刑須具阻嚇作用。許官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計算上被告認罪、品性獲師長好評等因素,最終減刑至30個月。
好好反省!
原圖: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19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