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因外籍身份不符港區國安法規定,因而未獲委任成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
國安法出台,除了震懾港獨黑暴外,當中審理案件的法官,亦為大眾關心。在法例細則未公布之前,有聲音反對外籍法官審理相關案件,以免出現雙重效忠的問題,但亦有意見認為應以能力為委任重點。
政府昨公布了已委任6名審理案件的法官,但未有公開名單。昨日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7.1鐵騎撞警案,蘇承認自己是其中一名獲委任的法官。據《星島日報》今日報道,餘下部分人選為九龍城法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觀塘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惟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卻因外籍身份而未獲委任。
對於消息,大家有何看法,此舉究竟是好抑或不好?大家可留言抒己見!
原圖︰HKG報、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917/349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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