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明愛馬鞍山中學學生,涉嫌攜帶炸藥回校被捕,其中一名應屆文憑試考生申請保釋被拒。
警方到場蒐證後,拘捕兩名學生,案件今早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其中一名18歲被告,是應屆文憑試考生,涉攜帶「三過氧化三丙酮」(Triacetone triperoxide,簡稱TATP)回校,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被告申請保釋被拒,同案另一名17歲男學生則獲准保釋候查。
控方指出TATP屬高性能、極危險的烈性炸藥,稍加摩擦都可能爆炸,威力足可炸斷手腳。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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