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瞞逃之一被判刑!被告黃偉然(機械技工)前年同其餘11人欲偷渡到台灣,於內地水域被捕,著草失敗。黃偉然被指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間,製造俗稱DNT的強力炸藥,佢今日喺在區域法院認「製造爆炸品」罪,結果被判監20個月,終於找數。
案情指,黃偉然前年1月14日喺沙頭角住所被捕,警方搜出的容器中,分別載有微量二硝基甲苯(DNT)、約2.8公斤硫磺、418毫升高濃度硝酸、約690毫升高濃度硫酸等,以及約270毫升過氧化氫、一批防毒面罩。專家指出,甲苯、硫磺、高濃度硫酸、高濃度硝酸可合成DNT。
此外,警方檢查住所的電腦,發現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有人搜尋過如何製造和引爆包括DNT內的多種不同炸藥的紀錄。同時,警方及後搜查被告的後院,在泥土內發現一個約75克重、載有混合軟塊和玻璃碎的膠袋。被告表示該軟塊是自己提煉的。測試過後,警方證實有關軟塊DNT濃度為65%。專家表示,若有關軟塊的爆破範圍為2至4米,或會引致範圍內的人士受傷甚至死亡。
至於黃偉然另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其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伙同其他人讓12人離港,妨礙警方調查,或因調查引起的刑事訴訟。此罪獲法庭存檔。
爆彈都敢製造,黃友瘋狂起來,根本不會理會平民死活!炸彈狂徒被判監,罪有應得!
原圖: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8/11/AP6112e3b8e4b08d3407d374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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