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已就都市固體廢物徵費向立法會提交法案。無疑,政府對減廢及環保等工作的願景值得肯定,若然垃圾徵費順利實施,其成效也有如首爾、台北等城市等的減廢成功的先例可援。不過,法例推出背後,政府的執法卻惹人懷疑,皆因政府有不少環保措施均在執法上成效不彰。包括早前四電一腦所衍生的廢電棄置,以及一直以來的建築廢料非法棄置問題。除了讓市民困擾,也惹人擔心相類立例之成效。
四電一腦前車可鑑
四電一腦推出當初,鑑於認可處理廢電器的營辦商少之又少,能上門為市民除舊者更只此歐陸保一間營辦商,故根本未能做到三天內免費上門除舊的承諾。在香港寸金尺土的社會,要同時容納新舊電器於蝸居之中試問談何容易,於是不少市民將之棄於垃圾站、人跡罕至的郊區等,雖然欠缺公德心,實際上卻又是人之常情。幾個月後,在政府的支援和督促下,歐陸保雖然大概已做到三天上門除舊的服務承諾,不過始終要讓市民將舊電器存放家中三天一事也有一定困難。由於市民在垃圾站棄置舊電器並不犯法,即使胡亂棄置也難被發現,因此稍為人跡罕至之地的亂棄情況仍相當嚴重,對社區帶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更可謂劣評如潮。故政府當真有心做好環保和回收工作的話,便理應盡快予以更多誘因,讓營辦商加入上門除舊,讓市民參與舊電回收的誘因增加,又不用白白浪費市民付出的相關徵費。
增加市民參與誘因
其次,非法棄置建築廢料問題仍然時有所聞。即使在市區,也不時見到有非法棄置的情況,有不少處理建築廢料而設的環保斗也不時長時間放置路邊,阻街擾民。在幾年前,政府曾推出措施,包括以天眼協助執法,以及要求在土地上棄置廢料時必須得到土地業權人的同意,不過相信大家也清楚,同樣收效甚微,政府也一直予人沒有積極大擊的感覺。據了解,2016年前半年已有3,529宗官地棄置廢物舉報中,政府總共只發出2封警告信及作出60宗檢控,更有不少個案需3至5年時間才完成糾正;此外,2017年8,400宗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舉報,但只有80宗作出檢控。在打撃私人土地傾倒建築廢物方面,近年政府檢控非法倒置建築廢料個案平均每月不足1宗,與現實情況並不吻合,也未能根治問題。
廢料問題仍未根治
無疑,政府願意立例推動環保,確實有其好意,不過立法背後,所需的執法和教育工作卻並未到位之餘,政府也並未能捉到持份者的誘因,因勢利導。例如過往過往有政黨曾提議以獎勵代替徵費,增加市民的環保誘因,卻未獲接納。但見政府過去一直「hea住」執法,未能推動環保由自可,卻加劇社會問題,更有越幫越忙之勢。故政府實宜反思及檢討工作,否則也勢必只會成為其他相類政策的阻力。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finance/text/2017/0707/95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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