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要求立法會主席暫緩區諾軒進行宣誓,原因有七:
1. 不接受《基本法》
區諾軒早在2016 年已經提倡自決, 曾焚燒《基本法》,又在公開場合高唱本土派「會歌」的《城邦會戰勝歸來》,明顯地他的行為和意識不接受《基本法》!
2. 與眾志關係密切
區諾軒前日(14日)在電台節目上再承諾,會按法例要求宣誓,但被問到與香港眾志的關係,他形容是「戰友」,日後願意在議會工作上繼續與眾志合作,這清楚顯示區諾軒沒有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3. 選舉主任有失職
姚松炎在這次補選中的落敗,正反映市民支持選舉主任DQ反中亂港分子。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選舉主任未有DQ游梁,導致議會出現辱華事件!
4. 外國勢力亂中港
區諾軒的競選團隊包括陳方安生和李柱銘兩大賣國賊,而《蘋果日報》更每天大幅報道港島選情,明顯是黎智英等一眾受外國勢力操控的人,要區諾軒當選。
5. 港島黃絲「失職」
根據過往非建制派候選人得票統計,九龍西的黃絲選民超過16萬,但這次姚松炎得票不超過11萬,原因是6萬黃絲深明大義,不能投給自決港獨分子,唯港島區選民不識時務,繼續投票予區諾軒。
6. 立法會主席失職
主席在2016年核准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四人就任議員,一年後四人遭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需花大量資源追討四人薪津。
7. 有先例可以遵循
2016年,時任特首梁振英當時透過律政司司長控告游梁二人,立法會主席亦暫緩兩人宣誓程序。
要避免立法會再次變成反對派的樂園,立法會主席應行使權力,暫緩區諾軒宣誓,等待法庭結果後再作定奪!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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