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日駁回陳浩天的選舉呈請,可謂狠狠地摑了獨友黃友一巴。素來同港獨友狗咬狗骨嘅反對派,一見有機會搶受害者光環,都唔理得立場,馬上衝出來亂講嘢。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公民黨梁家傑話今日DQ,明日無得反23條喎。究竟兩者有咩關係?
大律師神邏輯?
梁家傑認為,法院對陳浩天的裁決與周庭被DQ的情況不同,陳浩天的判詞中提到選舉主任須給候選人答辯機會,而周庭是無經所謂「程序公義」就被DQ云云。點解佢又唔提吓兩者都有港獨傾向?
梁家傑煞有介事咁強調自己唔支持港獨,話鋒一轉就話,今日中共取消港獨和自決的參選資格,明日可能就會視反對23條立法為不支持基本法,最後所有中共不滿意的人都不能參選。佢思維都幾跳躍,兩者風馬牛不相及都拉埋一齊講,唔通呢啲就係大律師嘅神邏輯?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7/28/HK1607280005.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0/06/HK1610060002.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0/27/YO1110270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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