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旺暴暴徒自取其辱,上訴被駁回,繼續踎監喇!繼昨日暴徒羅浩彥申保釋候上訴被拒後(可按此重溫報道),今日高院再處理另外二人的上訴,結果一人或「知衰」,放棄申請;另一人則被駁回。簡言之,暴徒需繼續服刑找數,認真大快人心。
當日掟垃圾桶及襲警
兩名申請人分別是陳卓軒及陳宇基,二人分別被指於旺暴當晚,扔垃圾桶出馬路與襲警,分別判囚21日及3個月。其中,陳卓軒今早在庭上表明不繼續上訴,其申請即時被撤銷;而陳宇基代表律師就上訴理據陳詞後,法官即時作出駁回,意味他們需繼續踎監!
犯法生事,必須承擔責任!敢做不敢當,難道所謂「承擔罪責」只是空談?
原圖︰大公報、文匯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602/86242.html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1/15/YO1611150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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