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暴徒申保釋被拒,抵死!前年發生的旺角暴亂,三名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判監3年!其中一名暴徒羅浩彥(21歲)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今日更申請等候期間保釋外出。不過,後者申請遭法庭拒絕,簡言之羅即繼續要受「牢獄之苦」,大快人心!
早前已就定罪申上訴
去年8月,法庭裁定羅與另外兩人——楊子軒(19歲)、連潤發(26歲)暴動罪成,其中羅及連各判入獄3年,而楊則被判入教導所(
可按此重溫報道)。儘管被判入獄,仍然有人不服裁決,羅於早前申請上訴許可,及至今日更向法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不過有關方面聽畢陳詞後,拒絕羅的申請。
旺暴亂港,毀港治安,倘曾犯法,擾亂安寧,始終是要找數的!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1111/3390362.html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0718/3474006.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