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年前、即1996年2月10日有兩名老師殉職。也許今天的年輕人早已忘了八仙嶺上的一場山火。事情是這樣的:就在那一天,馬鞍山馮堯敬紀念中學有一個遠足活動,死因庭上的資料指出那是極為乾躁的一日,風勢亦相當急勁,當這批中學生沿八仙嶺東陲的仙姑峰山脊上行的時候發生了山火,一說是有學生吸煙引發,無論如何,當山火向山上猛烈焚燒時,早在馬騮崖上的兩位老師為了掩護崖下尚未上崖的一群學生,毅然再爬下高崖保護他們。在烈焰中,當部份學生成功脱險時,已有三名學生被山火吞噬,這兩名老師亦告英勇殉難!
這兩名老師的名字是周志齊老師及王秀媚老師!當日另有主動參與拯救行動的一名登山客譚家發先生受到極大的刺激,並在數月後自焚而死!
這就是仙姑峰下春風亭的由來及掌故,娓娓道來亦只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這兩天的新聞又是老師,是首名香港女老師成功登上世界最高峰的報道。這真是可喜可賀的一件事!她是曾燕紅老師。
不過,在《明報》的報道中,就令我們這輩的老人家倒抽了一大口涼氣!報道的大意是道出天氣不佳,眾多等候時機攻頂的山客都要久候,當天氣好轉時人龍出發,曾老師途中見到兩個屍體急步迴避,又見到另一名登山客「睜眼相望」,老師最後決定不予供氧此人及繼續登山。據稱,反正老師自己也缺氧又未必救回此人云云!
該報道見報後立即引起毁譽參半的評論,有人頌揚曾老師毅然登峰的決定,但更多的網民對她在極地見死不救的行為展開聲討。過了一陣子,《明報》又訪問了兩位專家,據悉在極地登山要立下生死狀,若出現意外時就要各安天命云云!
作為一個山客,我衷心希望這是記者的撰稿而並不是事實,如果攻頂與拯救生命相比,究竟什麽是人生的責任?如果攻頂是個人的榮辱,那麽在山難、海難以至災難中當仁不讓的救援就是責任及道義。管什麽個人的榮辱,如果真的一如《明報》的報道,曾老師在攻頂過程中故意丢棄一名急需供氧的遇難者的話,曾老師就要解釋她在當時的決定!難道攻頂就要一住無前,見死不救?
《明報》曾訪問過鍾建民先生,在記憶中,鍾先生亦有多次極地撤離的經驗,原因之一就是要拯救生命。打個比喻吧,如果有人從最後的支援站出發攻頂,不到二百公尺外就遇上成功攻頂的另一人,不過此人因為體力耗盡又缺氧,生命危在旦夕,但卻在營地咫尺之外倒下了,這種情況下,閣下會繼續攻頂還是會立即提供協助,放下攻頂的夢想呢?
當然,這是《明報》的報道!當曾老師回港,我們必須求證事件的起承轉合,但更希望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或者節錄。如果真是記者的誤會,市民就要看到《明報》的道歉!這是曾經有公信力的傳媒應有的良知。如果曾老師曾經真的見死不救,我們就要懷疑一個香港人的價值觀。
每年海事署都會向海難中拯救生命的英雄予以表揚,其中亦不乏大量的警務人員。如果社會的價值觀被部份傳媒肆意扭曲,就是這個時代的悲劇!
周志齊老師、王秀媚老師及曾燕紅老師都在虛空的段落中來自馬鞍山地區的中學!是否都是人中龍鳳都要作進一步的評估,也許真是撰寫時小記者的無知和誤會罷了!
在現今的社會,傳媒的立場真是深不可測的一個黑洞!
原圖:明報網站截圖、Twitter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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