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因被控藐視立法會,下月12日要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梁國雄稱收到法庭傳票,指他在去年11月16日立法會的一個委員會會議上引起擾亂,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會議,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要求他下月12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強詞奪理稱「執行職務」
長毛指議員「執行職務」而被控告,是「荒天下之大謬」,認為由警方提告也不合理。長毛倘若罪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
去年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時任發展局副局長的馬紹祥放在會議桌上的文件夾無故被梁國雄取走,並在未經同意下,交給另一泛民議員朱凱廸閱覽文件夾中的文件。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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