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立法會就《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最終該草案以71票反對、14票贊成、1票棄權的大比數未能通過二讀。此事充分展現了香港在複雜社會議題上依法穩妥處理分歧、共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心與能力。對於社會上一些人認為這反映法治沒有得到落實,應該修補法治漏洞,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法治觀念,應該説出來予以糾正。
法治,意味著管治需依據法律,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基本法框架下各司其職。在此次《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的審議過程中,充分體現了這一法治精神。特區政府提出草案,是履行落實法院判決的責任,旨在處理同性伴侶的醫療決策和身後事權等事項,這是行政機關依法制定並執行政策、擬定並提出法案的體現。立法會則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對草案進行審議表決,是依法履行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等職責。當草案未獲通過,政府尊重立法會的決定和投票結果,不向法庭申請延長暫緩令期限,而是與律政司商討和研究後續方案。這一系列過程表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在各自的法定軌道上運行,相互尊重、良性互動,共同維護著香港的法治秩序。
有人認為同性伴侶關係等級機制否決是法治決口,需要修補,這其實是一種誤解。法治並非要求所有機關都聽從某一方的意見,而是各機關在法律賦予的職權範圍內行使權力。法官在審判中提出建議,政府跟進,立法會不通過;又或者立法機關通過一項條例,法官判條例違法,這些都是法治框架下的正常現象。現在美國特朗普當局的徵收關稅的法案,國會通過了,法院一樣可以在司法層面判違法。香港立法會此次對草案的否決,正是立法會依法履行職責的結果,不存在對法治的衝擊。
按照某些人的説法,既然法院判了,立法會就不能否決,那豈不是成了法院治港?那完全是對法治的誤解。
今次立法會的投票結果實際反映了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在審議草案期間,立法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收到的一萬多份意見書中,反對意見逾八成。這充分說明,香港社會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這一議題尚未形成共識,主流社會仍明確堅守一男一女婚姻及家庭價值。
香港是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不同國籍、種族、宗教等背景的群體都能夠在此安居樂業。在同性伴侶權利保障問題上,香港社會也一直在努力尋求平衡。一方面,要尊重和保障同性伴侶的合理權益;另一方面,也要尊重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但必須強調,我們尊重少數人,但絕不代表我們要犧牲多少人的觀念去遷就少數人。這是兩回事。
特區政府提出草案,本身就是在嘗試平衡各方利益,履行在人權法下的積極義務。雖然草案未能通過,但這並不意味著香港社會對同性伴侶的權益置之不理。相反,這為政府和社會各界進一步思考如何更好地保障同性伴侶的合理權益提供了契機。在未來,香港可以在尊重社會主流價值的基礎上,探索更加合適的方式,為同性伴侶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時避免對婚姻制度和社會價值觀造成衝擊。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498154/
https://www.stheadline.com/daily-hongkong/349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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