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跨黨派議員近日提案要求制裁49名香港官員、法官及檢控官,有指此舉或會觸發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國安案件移交內地處理。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1月10日)出席「香港法律周」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第55條是例外性條款,僅限「極端情况」才會使用,他認為本港法庭可獨立處理國安案件,現時公眾不宜作過多揣測。
林定國表示,大家不應只關注《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要先看第40條,一般而言,所有觸及國安法案件都是由香港行使管轄權,包括經警方進行調查工作,由香律政司進行檢控工作,再由法院審查。
不過林定國又指,若出現極端情況,第55條可確保國安案件能夠處理,包括外來勢力影響、國家處於非常水深火熱的情況。根據相關機制,需要由香港特區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由中央政府批准,才會使用這個例外條款。
林定國強調,要對香港法官及法院執行的司法審判有信心,他自己亦對法庭有百分百信心。他續指《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本港法官一直行使獨立審判權、忠於法官誓言,並依照證據及法律審理國安案件,他更反問如果是客觀事實,為何要對香港法庭沒有信心?
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豈容外國干預本港的司法制度?美國以為憑着所謂「制裁」就能夠嚇怕香港官員及司法人員?簡直是痴心妄想!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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