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大批搞事友連日佔據香港理工大學、破壞設施、阻塞海底隧道等,並以汽油彈及弓箭與警方對峙,更在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人搞所謂「圍魏救趙」行動,事後多人被捕。當中有5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1人認罪,其餘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5人當然要埋單找數,各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7至48個月。
涉案被告依次為詹溢朗(侍應,26歲)、梁安生(跟車工人,26歲)、馮煒恩(無業,28歲)、梁敬慈(推銷員,46歲)及梁安逸(倉務員,23歲),佢哋共同被控1項暴動罪。馮煒恩於開審前認罪,其餘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法官判刑時一針見血咁講明,佢開初對本案各被告判處長期監禁感到無奈,但亦有講到,幾位被告確實於案發時蓄意裝備自己,藉着現身現場鼓勵暴動人群,以及跟隨暴動人群跑動。
講得好!搞事友自作自受!自己犯下的錯,就理應自己承擔!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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