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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社工陳虹秀 申上訴許可被拒 官並發「減時命令」警告

2026.07.09 18:29 時事

社工陳虹秀因涉及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去年4月在區域法院重審中被裁定暴動罪成,判監3年9個月。陳虹秀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今日(7月9日)遭上訴庭駁回。法官彭偉昌警告陳虹秀,若她再以不合理的理據提出上訴,法庭有權發出「減時命令」,即等候上訴期間的服刑時間將不獲計算,等同加長刑期。

案情指,陳虹秀在案發當日於灣仔一帶,手持擴音器向推進驅散的警員喊話,要求警方冷靜、不要開槍,並給予市民足夠時間撤離。法官早前裁決時指出,陳虹秀當時是以社工身份在現場為示威者「撐腰」,企圖挑動示威者情緒及拖延警方推進,實質上壯大了示威者對抗警方的決心。

在今日的上訴聆訊中,辯方律師指,無證據顯示陳虹秀與前線示威者有任何分工或互動,且當時警方有展示「速離否則開槍」的旗幟,其喊話內容非憑空捏造。辯方承認陳虹秀的部分用字可能較為誇張,但其初衷是希望警方克制,而非挑釁。

法官質疑,陳虹秀當時聲稱示威者正在撤離,以及形容警方行動為「大追殺」等說法,都不是事實。法官引述原審裁決,指陳虹秀是叫喊失實指控,暗示公義在示威者一方,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形容原審裁決「可圈可點」。

法官最終裁定辯方的上訴理由不具備合理的可爭辯性,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據了解,陳虹秀早前亦曾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其後選擇放棄,據報預計她最快將於明年2027年中旬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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