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年7月27日嘅「光復元朗」行動,發起人鍾健平終於找數,今日喺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判得好!
鍾健平喺明知警方已經發咗反對通知書嘅情況下,口頭上表示當日(2019年7月27日),唔會再舉行非法集結聚會;但到咗嗰日,佢突然反口,組織咗呢次非法遊行機會。早前,佢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喺上年8月開始還押,之後承認咗「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呢一個罪名。
判得好!明明知道警方反對呢次非法集結,鍾健平仲依然舉辦呢次非法行動,法庭呢次嘅判決彰顯法治,亦都係對嗰啲違法亂紀嘅人嘅一個提醒:唔好再心存僥倖,做呢啲錯誤嘅非法行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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