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的早上,一覺醒來已經看到英國的市面再次亂作一團,英國的確禍不單行,在新冠病毒肆虐之下,英國人終於放棄「佛系」的防疫措施及推行防疫注射!疫情暫時穩定下來之後,卻出現了一名英國警察涉嫌謀殺一名夜歸女子的案件,英國群眾自然會聲討,在疫情及推撞之下就出現群眾與警隊的對抗!據稱英國的暴民也要抵抗警權了!這是正常的嗎?
是次騷亂近因就是群眾抗議英國政府將會加強警察的權力!究竟英國的警察將會有多少新的授權呢?讓我們來看看吧!經歷本港多年來的黑暴,香港的市民可能啞然失笑,可是,當英國首相也會責備暴民攻擊英國警隊是disgraceful(可恥)的時候,英國首相就不應該「搬龍門」指責香港的暴徒是民主及和平的示威者。法治永遠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基本原則,任何人也不能摧毀法治精神,遑論西方的政客及傳媒!
從簡,尚要等待House of Common (下議院) 通過的草案 (bill)中,對警隊可能增加的授權僅僅如下:
1. 在靜坐中警方可以增加類似管制遊行的權力,例如:限定噪音/開始及完成的時間,
2. 所謂號稱「一人」的靜坐或遊行但使用揚聲器也納入監管,
3. 違反所有警方下達的管制措施都是刑責,
4. 蓄意或魯莽地佔領公共地方就是等同公衆滋擾罪,
5. 任何損毀歷史性的紀念碑或文物可以判刑十年!
香港及英國都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地方,兩地的警隊也不可能左右政府的施政,法律不是死板的章典也要因時制宜地修訂。經歷近年的動亂,英國的普羅大眾深受其害,所以法例上的修訂有其必要,雖然這條法例,即:Police, Crime, Sentencing and Courts Bill仍未正式通過,但都是為了當地的治安而作出的修訂。所以英國的政客就不可以吹捧在香港他們所支持「親西方」的暴民,講一套做一套地鼓吹香港可以「違法達義」了嗎?對於戀殖的人,西方的月亮未必更圓更亮!
所有「以暴制亂」及 「違法達義」都是騙人的口號,從佔中開始,香港社會就同發了一場高燒或出現濫藥一樣的迷惘,追求法治兩地對等,假如香港再一次成為西方的次殖民地,拖慢了國家的發展,所有暴徒都是西方的傀儡 !更不容於全民族!
《港區國安法》已經頒布,假如所有暴徒仍然執迷不悔,仍然要迷信暴力可以抗衡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合法管治,肯定會瑯璫入獄!汝曾被警告!!
先讀好中華民族在「近/當代史」的跌宕及悲哀才是這些暴徒的功課,因為無知而叛逆國家就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回事!
所以「國民教育」是全港必修的課程,香港的教育局也不應該擅自更改為「公」民教育,沒有國家豈有公民!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