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周家明近日判決警察執法時沒展示警員編號屬違反《人權法》,社會各界一片嘩然(請按此重溫)。有不願暴露身份的執法人員接受《大公報》訪問時,直指判決有很大問題,因透過警員編號可得知警員的功勳、破獲案件等大量個人資料:「起底網『老竇搵仔』三千幾個警員編號及資料起晒出來,網站IP喺外國,係有組織大規模起底,呢個裁決同個官嘅判詞完全脫離事實。」
去年執勤被暴徒以腐液所傷的小虎Sir,亦有談及判決,他認為警察也需要受到保障,冀有更多法例保障執法者私隱,令他們「執法時可以安心啲」。
對於執法者的意見,大家認同嗎?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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