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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暴亂的下半場:請解放軍送陳同佳回台灣吧!

2020.10.07 09:30 博客 微塵

究竟在兩年之前,陳同佳在台灣有否殺人及棄屍,就讓每一個正常又心智成熟的人去自行作出決定。然而,台灣政權的動作確是無恥的極致!

因盜竊及洗黑錢等罪名被釋放多月之後,陳同佳仍然聲稱願意返回台灣「自首」,或台灣的口脗叫「投案」,究竟陳同佳的願望能否達成,就已經成為政治上的操作。「灣生」的政客歪張,大家都明白一個香港人在台灣殺了另外一位香港人,法制上都要按台灣現時的法律行事,但台灣現時的政權又有什麼誘因去秉行公義呢?若兇手被捕之後的偵查,審訊以及坐牢也是台灣要花的錢,所以,香港的市民可以理解某些人的想法。

公義是斤斤計較的利益嗎?

但「公義」是斤斤計較的利益嗎?用政治手腕去達致政治的利益本來無傷大雅,但「一屍兩命」都可以成為政治手段,就太過份了!

疫情之前,港台兩地可能每日對開超過20班客機,絕大部分的香港市民只靠網上取得「簽證」,甚至「落地簽證」去台灣小住或勾遊數天。今時今日又為什麼陳同佳不能直接登機到台灣,一張單程機票只一千數百元至少也可以負擔吧?原來台灣政權早已禁止陳同佳在網上取得「簽證」,我們更深信各航空公司已收到警告,所以不願意送陳同佳到台灣自首。

這樣的操作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強逼香港特區政府與台灣官方對話。也許是自卑成狂變成了自大及無知,實際上是台獨的氛圍,先要特區政府承認台灣已是一個實體政權罷了,其心歹毒!

動用解放軍或是正確第一步

但更歹毒的是香港的政客!涂謹申的謬論更為驚人,首先:他以為死者屍首尚未尋回又誤導市民指出特區政府需要向台灣政權提供證據,以免陳同佳到台灣之後反口變成自由行回港。其二:兩地法制真的不一樣,但兩地的刑警都在尋求公義的彰顯,一旦陳同佳落地台灣,台灣的刑警就可以開動,即使陳同佳帶同自己的供詞到了台灣,台灣的刑警也不能使用這些在香港用香港慣例錄取的供詞,所以台灣的刑警仍然需要偵騎四出去蒐集證據,但透過環境證供及科學鑑證,我們深信台灣的同行應該有能力及足夠的證據提控陳同佳,因為屍體從來不會說謊。所以,蘇貞昌「自由行」之說是謊言中的典範,騙得了自己也騙不過正常人。當然,除了這位涂謹申!

既然這是一宗發生在台灣的兇案,突發奇想,既然「灣生」自找麻煩,又何不邀請我們的人民解放軍幫上忙把陳同佳盡快送到台灣?又看看這個台灣的政權如何驚惶失措,遇事即亂!

從來敬酒不吃就是自找的麻煩!反正「反了」就有「反了」的做法,除惡當然要務盡,斬草亦要除根,可能動用人民解放軍就是正確的第一步!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90092/即時-港聞-陳同佳赴台-管浩鳴-律師需幾天處理安排-台內政部-港官方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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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就是蝗
潘C9曾經多次出鏡、播帶。大家對潘C9的印象如何?大家交流一下?[] 1 講嘢時斯文滋油淡定。2 講嘅嘢套套道理,你唔跟我講做就係你錯(你大個仔喇!你廿二歲喇!你講過㗎!)。3 威迫(安全屋)、利誘(求情喎)。4 拖人落水(警方安全屋)。5 唔好同我講道理(點解陳同佳想飛都飛唔到、安全屋)。6 唔好同我講法律(李家超播帶、安全屋)7 不識好人心(牧師幫手助飛都有錯?)。。。林林總總,看官覺得,潘C9講嘢似唔似一毫無章法、沒受教育、沒有見識的C9?[]既然見得到潘C9有咁高程度,思考有條有理,咁,呆彎係咁講話港府唔俾證據,你又有冇問過呆彎:你要D咩具體證據?可否話我知我幫你問吓李家超?(具體證據例如出入境紀錄,在港用了甚麼交通工具。。。)[]咁,所以呢,你條女死咗就大卵晒?要全香港人要同佢陪葬?死咗個女你就有晒道理?港府就可以唔使守法?[]昨年黑暴也可以說是因你而起 - 當時林鄭講咗幾多次同你傾過偈?你沒有好似今日咁用陳同佳出獄做死期來迫林鄭?(今次你自定死期係10月23日 - 22唔得?24唔得?出獄日期前修法就話驚佢即刻飛去外國啫,10月23日又係乜日子?要驚D乜?)[]昨年黑暴起因既然有你,修例如成功亦係助你( - 否則港府沒法理依據可強押陳同佳出境 - 呆彎拒收是另一回事。) 然而,你否曾出來勸過曱甴一句yamadad?我好似沒聽聞過?如是我漏了,請你引證據澄清?[] 所以呢,諗返轉頭,話唔埋當時就已經係挖坑俾林鄭、俾港人!今次會否是第二鑊?好彩有李家超撐住,企硬唔瀨嘢!
2天前
黃就是蝗
嗱,「欲求公道,打個顛倒」。有D嘢,看官把立場相反的人物代入,就會看破其中奧妙。沒有那麼容易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試想像:有一時事網紅,被定位為藍營的,講:"如果你(電視台)搵佢做主持,我就唔會接受你訪問。"你以為跟住會點呢?妓者工會同曱甴霉畀又會點呢?[]又 如果講此過的是曱甴一派呢?[]嗱,潘C9就咁樣講過嘞。看官自己諗?
2天前
黃就是蝗
一陣陣曱甴除。
2天前
黃就是蝗
唔死都死咗咯,咁點呢?[] 1 「世上最可怕的两種賭徒:已經沒有再可以輸的,和已經輸掉所有的。」[] 2 「我不好,你也不會好。」扭曲的心理,報復社會,這世上不是沒有的。[] 死已死了,晚晚去太子站拜都唔會翻生。那麼,如果可以拿到點錢,讓以後生活好點罷。。。萬事皆有可能,你不以為然,是你未認識人心的黑暗。[]你悲你有理?毁掉法治來哄你?Who are you? [] 昨年黑暴時,where are you? 話唔埋,當時已呆特。一年搞一鑊。
2天前
黃就是蝗
嗱,在外國捉到的呆彎電騙犯都可以送交中國,審判後服刑。那麼,陳同佳可以試吓考慮玩這一招:自動向大陸投案,在台灣省犯了殺人罪。大陸呢,予以判刑即落實「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2天前
黃就是蝗
呆彎你都出得通輯令啦!唔通連「表證成立」嘅證據都冇?仲要靠人地(香港)俾料先至拉得告得?咁即係呆彎你自己公開承認在證據不足時就出通輯令?嘩!真係利老味甘句:"講淫話"!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