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熱門話題,「12黃逃」必定有份,戴罪在身的黃友,涉嫌棄保潛逃,意圖偷渡越境到台灣,幸而天網愎愎,被中國海警截獲,變相「送中」,大有可能要在內地就偷渡服刑後,再遣返香港受審。如果如此,筆者只能以三個字形容:大快人心!
但開心還開心,事件卻反映著另一危機,就是走犯容易捉犯難!
過去一年,香港警察以血的代價,拘捕了約9千名涉暴疑犯,再努力搜證、提控,送上法庭,但結果呢?能入罪的有多少?而法庭批許保釋的,竟然又祭出棄保潛逃這一招!今次雖緝獲這12黃逃,但可能有更多更多經已止逃去無蹤。
何解這些黃逃,可以如斯輕易的上大飛、越大海,歸根究柢,就是捉得太難,保釋太易。正如前特首梁振英較早前在社交媒體說道:「十多個表面上沒有關係的人,沒有老闆,怎樣走上同一條船?是各自去港澳碼頭的售票處買票的嗎?」黃逃們背後極有可能存在金主,如此一來,潛逃風險就極大。既然明知有風險,法庭對保釋的條件,是否應該大幅收緊,以免變成跟警方你捉我放,上演一幕幕《捉放暴》的戲寶?
還望司法機關、人員們行行好,為香港安全把緊關口,不要讓警方的心力、血汗白白浪費。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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