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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以鐳射筆襲警罪成
女經理判三月 准保釋候上訴

2020.07.07 16:00 焦點

去年8月10日有防暴警員在尖沙咀執勤期間遭鐳射筆直射眼睛,執法者沿光源追蹤並成功拘捕28歲女經理郭麗芬。郭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被判虛監禁3個月,並獲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准離港及須守宵禁令。

官:刑罰要有阻嚇性

被告透過律師求情,自稱背景良好,沒有定罪記錄,受襲警員亦沒有嚴重傷勢,希望法官僅判社會服務令。惟裁判官陳慧敏表示要對社會帶來重要信息,判監無可避免,又稱警察每天要面對不同危險,對社會作出貢獻,為保障警員安全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13318/%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5%A5%B3%E7%B6%93%E7%90%86%E9%9B%B7%E5%B0%84%E7%AD%86%E7%85%A7%E9%98%B2%E6%9A%B4%E8%AD%A6%E7%BD%AA%E6%88%90-%E5%88%A4%E5%9B%9A3%E6%9C%88%E5%87%86%E4%BF%9D%E9%87%8B%E5%80%99%E4%B8%8A%E8%A8%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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