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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暴亂的下半場:血如泉湧!

2020.06.25 20:20 博客 微塵

軍警從來是無償獻血的來源,從混沌的五六十年代開始,香港的「紅十字會」就肩負起社會教育的使命,因此,七十年代之後全港已經是「無償捐血」而且自供自給,歷史上所謂有償的「血牛」已經沒有出現!

執法與拯救都是警務人員的天職,記得當年中區的捐血站首先設在舊的告羅士打行即現今的置地廣場中,後來遷至威靈頓街近擺花街。這個紅十字會捐血站與警隊的關係實在到位,還記得主管是一位慈祥的護士長鄺太,她可以直接打電話向999電臺求助,每在缺血時,警察電台就會呼籲中區及港島衝鋒隊早更的同僚在下班後到中心捐血,反應從來熱烈亦做就了良好的警民互動, 合作無間!

救人不應涉政治

捐血救人是責任亦不應該被扭曲的政治信仰所蒙蔽,近日在輔警總部之爭是一項遺憾,即使有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戴上黑暴的「法器」亦只是這位工作人員個人的政治取態,在警署之內遇上當然討厭,等同在回教寺之內吃叉燒飯一樣無知,但終止獻血活動就是無辜市民生死攸關之事,絕對不能輕率,在疫情之中獻血數量已經大減,明理之警隊亦不應該出現意氣之爭!

持公權者更要有日月同光尊重別人的氣度,只要沒有違法,我們都要接受異見,然而,若遇上不公義就是我們勇毅執法的一刻,管她穿戴着什麽的鬼東西!

尊重警隊的貢獻

生命是短促的,拯救就要及時,既然獻血是我們這輩的責任, 又何必拘泥這些工作人員的政治信仰,急市民所急就是警隊的責任!我們懇切希望捐血活動不會終止亦不能停止!當然,我們也希望別人尊重警隊的貢獻 。

咎由自取並不是缺血失救的無辜市民,只是被政治文宣誤導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而已!執法當然要對焦!但原諒別人更是達德之士!也可以贏得別人尊重!

讓我們兼容並蓄但血如泉湧地去回饋社會!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57881/%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B8%82%E6%B0%91%E6%B8%9B%E5%B0%91%E5%A4%96%E5%87%BA%E8%A1%80%E5%BA%AB%E5%AD%98%E9%87%8F%E8%B7%8C-%E7%B4%85%E5%8D%81%E5%AD%97%E6%9C%83%E7%B1%B2%E5%B8%82%E6%B0%91%E5%81%87%E6%9C%9F%E6%8D%90%E8%A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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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就是蝗
警察執勤要掛名牌,醫護呢D,出咗事可以人命關天,就可以唔使掛名牌?哦,而家,已經係「可能已經有咗風險」嘞(未知是否已經做過穿刺),如果已經做過穿刺,黑護及主管更加不可以不提供姓名。
20200701
黃就是蝗
上門就是客。如果你是LTBG去公立醫院睇症「要求服務」,被醫護「譏」你一嘢,你都會你都可以投訴啦,更何係你(no G 呀)而家係去「捐血助人」行善?你會「受」嗎?同樣,同理,如果你是有色人種、少數族裔、弱勢社群,去捐血若被黑護同樣針對挑釁,你又如何?所以,紅七實字會這次是no excuse的。捐血者是來行善公益,紅七實字會你這算是甚麼服務態度?
20200701
黃就是蝗
問題不是單單那一隻沒腦子曱甴,當日拉閘開檔前,一眾當值黑護,全沒有看到那隻曱甴的衣飾?怎麼沒有出來勸阻?有沒有上報?還是那隻曱甴把東西排在bra上,祗在面對捐血警察時才拉開胸,露出bra?所以沒有黑護見到?再者,在警察投訴之前,當值主管又是否知情,又做了甚麼?所以,這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當值全體黑護集體參與。在這情況下,誰敢保證有沒有黑護會做甚麼陰私,例如大力穿刺,過深穿刺,重用針頭,污染針頭。。。好吧,即不說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施害,你又怎敢保證,加害人被同袍發覺後,同袍會不會制止、向上司檢舉、通知被害人檢驗?同袍會不會齊來掩飾、消滅罪證?甚至「一時貪玩」加入?所以,警察在沒有得到令其滿意的保障措施和保證前,是應該即時停止集體捐血的。這不是意氣用事,而是保護自己。微塵不要用你警隊高尚的情操去同樣看待別人。警隊對違紀犯法的警察,一向立即嚴肅處理,那是您們對自已有要求,自尊自重自愛。但是,你敢說其他的「自命專業」隊伍,做得到嗎?與己無妨時,可以做做善人,但千萬不要做宋襄公。如果真的有人因缺血而亡,是你的錯嗎?香港地,合資格捐血而不去捐血的,海裡去啦!就差你一個?你捐得幾多。[我捐血已多年多次,所以絕對有資格吊實紅實字會今的不作為、不專業、不尊重捐血者]
20200701
黃就是蝗
問題不是單單那一隻沒腦子曱甴,當日拉閘開檔前,一眾當值黑護,全沒有看到那隻曱甴的衣飾?怎麼沒有出來勸阻?有沒有上報?還是那隻曱甴把東西排在bra上,祗在面對捐血警察時才拉開胸,露出bra?所以沒有黑護見到?再者,在警察投訴次前,當值主管又是否知情,又做了甚麼?所以,這不是個人行為,而是集體參與。在這情況下,誰敢保證有沒有黑護會做甚麼陰私,例如大力穿刺,過深穿刺,重用針頭,污染針頭。。。好吧,即不說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危害,你又怎敢保證,加害人被同袍發覺後,同袍會不會制止,檢舉?會不會齊來掩飾、消滅罪證?甚至「一時貪玩」加入?所以,警察在沒有得到令其滿意的保障措施和保證前,是應該即時停止集體捐血的。這不是意氣用事,是保護自己。微塵不要用你警隊高尚的情操去同樣看待別人。警隊對違紀犯法的警察,一向立立即嚴肅處理,是您們對自已有要求,自尊自重自愛。但是,你敢說其他的「自命專業」隊伍,做得到嗎?
20200701
黃就是蝗
紅十字會後來都推庄卸膊啦!話「D醫生護士係醫管局派來嘅,紅十字會沒話事權」。我就問一句,如果有人在捐血站內滑倒受傷,紅十字會負責不?係咪「清潔工係外判商管嘅」「地面係業主嘅」「水係政府嘅」。。。
20200701
Shiuchong Mui
我不同意文章的觀點,大是大非問題不能和稀泥,你想没想到整個警隊連同家屬子女,受了多大的侮辱委屈!一面侮辱你一面又要抽你的血,這是什麽道理!就是要清理红十字會隊伍,將那些心有黑警,黑警死全家的人清理出去!
20200627
HKin China
話不是這樣輕鬆,警隊當然可不理會那些黃豬醫護穿戴甚麼,但警隊憂慮的是針孔入血管,怎知道黃豬醫護會對正在捐血的警員做甚麼?後果可大可小!暫停捐血待紅十字會弄清楚,還警隊一個安心,有何不對?
20200626
wljiang
帶住辱警「法器」去採血係不能接受,但顧及病人嘅需要,相信警方會繼續鼓勵員工捐血。紅十字會不應只是簡單道歉了事,應該給大眾一個明確交代,同時職員採血時是否應該掛上名牌,出事時可以追究。
202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