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劉家棟日前被判囚一年,「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對此表示,「社工好清楚自己做緊乜,而家似乎好多法官唔知自己做緊乜」(請按此重溫),仲話「社工職責是提醒警方清楚判斷現場環境」,如果現場人多,則需要留意會否出現人踩人,或者其他嚴重傷亡事故等等。
維護現場環境秩序不是警方工作嗎?怎麼社工會認為自己可以「提醒」警方去判斷現場環境?難道他們以為自己這方面會比警察更專業?
原圖:星島日報、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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