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水用磚殺人的兩名疑犯終於被捕,先在裁判法院提堂,當律政司決定在高院進行審訊時就會先在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需時42日以上,也可能延遲數月之久,然後,裁判法院就會決定是否「定讞」到原訟法庭即高院答辯及排期聆訊。
不分政治色譜替死者申冤,是警察的責任,也是「政治中立」的彰顯,死者的政治信仰亦從來不在考慮之列。然而,見到死者家人的無助,也就鞭策 了警務人員破案的決心。
不過,破案之後隨即而來的卻是無奈,不在破案的喜悅,而是痛惜兇手的衝動。在一場被煽動的政治抗爭中,多名年輕人向政見不同者擲磚,死者只是用手機拍攝,卻被磚頭格殺。在政治的激情中,有些人自以為「義」犯了殺戒,生命歷程在這刻停擺,有待司法程序之後才可以重新上路,成罪則瑯璫入獄,被釋放也帶著終生的歉疚。
值得嗎?
一宗司法覆核敗訴後,原訴人侃侃而談聲稱「起義」,究竟是誰的公義?起義就是武裝叛變,百載繁華的香港難道真是民不聊生,政治上雖有缺失,卻不是一個見死不救的政府,至少疫情中是全世界死亡率最低的地方,綜援也是別人夢寐以求的措施。為什麼不能循步漸進地改革而去武裝叛亂,楊岳橋自己有去掟磚嗎 ?
不能怪責年輕人,只是他們被誤導也被寵壞。行兇者有過悔疚嗎?還是像旁觀者一樣只有政治表態已缺乏良心的責備!當年輕人分不開黑白,在原諒及自省耗盡後就是「被清剿」。切勿挑戰國家主權及公義,在法律之前,所有暴民及政苴政棍都可以被取代,終極的審訊亦已經迫在眉睫。
敬請好自為之!以律法為尊,切勿萬劫不復!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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