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審判日,九男女絕大部分控罪罪名成立,但身為佔中禍首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戴陳二人打甩一罪,朱更打甩兩罪。執業大律師、經民聯港島太古西幹事丁煌指出,律政司有權就三人打甩的控罪上訴。
裁決過後,現在進入求情階段,丁大狀料戴耀廷、陳健民等人的刑期有可能以年計算。丁大狀又指,主控官完成報告後,律政司會審視相關事實基礎,若發現法律層面有問題,律政司有機會亦有權上訴。
另外,朱耀明午後在犯人欄宣讀陳情書時,在法庭外延伸範圍的黃色支持者瘋狂起哄、拍手、叫口號,丁大狀批評,有關行為是對法官及法庭不尊敬。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發動佔中後一直想走數,儘管法官判處三人部分控罪罪名成立,但仍有控罪甩身。我們期望律政司為廣大市民主持公道,上訴到底!
原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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