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開國以後,按照《清室優待條件》,清朝雖滅亡,但仍准予維持皇室小朝廷,遜帝仍保留大清尊號,歲用400萬両,由中華民國撥用。除將乾清門外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交政府使用外,溥儀及清室舊帝皇家及一眾宮內服役各執事人員,仍居乾清門以北紫禁城之內。直至1924年11月5日發生「馮玉祥逼宮」事件,派北京警備司令鹿鍾麟,帶軍警遞交《修正清室優待條件》,强迫溥儀簽署,始廢除尊號,並逐溥儀出宮。
自宣統元年 (1909年) 至1924年,溥儀在宮中十多年間,所用瓷器主要是使用前朝御瓷,甚至溥儀大婚,便使用的是光緒黃釉龍鳳紋圓器。宣統時期,御窰廠已解散,宣統年款的瓷器,都是當時各地民窰所燒製的,著名的窰口,有湖南醴陵辦的湖南瓷業公司和江西瓷業公司景德鎮正廠及鄱陽分廠。江西瓷業公司詳情,以前談過,不贅了。
按《清檔》載,宣統二年,宮內有為東、西陵燒造了一批白釉素瓷供器,包括豆、爵、罐、盤、碗等,也是江西瓷業公司燒造的。
1932年日本佔領東北,建立滿洲國,領土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東內蒙及承德市,推溥儀為「執政」。1934年溥儀稱帝,改元康德。至1945年日本戰敗,偽滿洲國才終結。但在康德十二年「國祚」中,亦有訂製所謂「御瓷」,除部分在日本燒造外,主要亦是景德鎮江西瓷業公司生產,北京故宮博物院今日仍藏有「康得二年」、「康得三年」、「康得四年」底款之多件紅彩龍盤、紅彩雙耳杯及粉彩水仙盤等。
不論「宣統」或「康德」瓷器,皆胎土潔白細膩,因胎土中含石英成分較高,故質堅而脆,白釉瑩潤,並略帶乳濁,其表現接近現代瓷多於古瓷,充分表現「民國瓷」特徵。
圖:作者提供(頂圖為康德四年红彩高足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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