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時事

陳浩天選舉呈請審結 法官押後書面裁決

2017.05.11 18:30 時事

一向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陳浩天去年參加立法會選舉,儘管簽署了確認書,選舉主任卻質疑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拒絕其參選,陳浩天不服,提出選舉呈請,案件今日審結,法官押後書面裁決。 陳浩天一方重申選舉主任不應「未審先判」,只憑他過去的言論,斷定他不真誠,又指選舉主任參考太多未必準確的新聞資料。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出,是否真誠並非只看確認書,而是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時的背景和目的,簽署確認書本身就要求參選人莊嚴真誠。

政府代表:簽確認書要求參選人莊嚴真誠

代表陳浩天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認為,選舉主任參考了太多「未必準確和不相關」的新聞資料,如果法庭需要回顧有關資料,應該參考陳浩天呈上法庭的誓章及其公開錄影的言論,而非傳媒報道,而選舉主任也不應「未審先判」,只憑陳浩天過去的言論斷定他不真誠。她又辯稱,陳浩天在簽署確認書後「沒有做過違反確認書內容的事」。

李志喜認為,人大釋法不應對陳浩天一案具有約束力,因為他被拒參選是在釋法前,但法官區慶祥提醒她,釋法的追溯力遠至1997年,李志喜則指這違反了《普通法》原則。最後,法官決定押後書面裁決。

圖;香港民族黨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knationalparty/photos/a.472253396306953.1073741828.468882569977369/576021855930106/?type=3&theater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