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涉嫌於去年7月「光復上水」遊行後,參與非法集結同拍打一名警長的頭盔,被控非法集結兼襲警兩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王詩麗指不能確定犯案人為被告。
被告陳浩天(29歲)被控於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以及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陳浩天兩罪罪脫,當庭釋放,你有咩想講?
原圖:頭條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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