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發生騷亂,大批示威者於太子站非法集結,並四處破壞。27歲男運動教練馬俊仁,涉嫌當日在油麻地站月台管有攻擊性武器,包括鐳射筆、摺刀、彈射器連鋼珠等,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日(1月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康判處被告入獄5個月2星期。
林官表示,被告過去品格良好兼有悔意,家人、朋友、上司等,都對他有正面評價,認同其妻的求情信中所指,被告是受到社會風氣影響,因而作出違法行為,林官亦相信被告日後不會再犯。
由於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女兒去年出生、現時仍不足1歲,林官其家人將會受到重大影響,但這是無法改變的後果。而被告雖管有多件武器,不過沒證據顯示他曾使用過或曾導致任何人受傷,所以量刑以6個月2星期為起點,因案發至今逾4年,期間被告已成家立室,揭開人生新一頁,故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被告入獄5個月2星期,林官寄語被告,希望他服刑後能夠盡快重投社會、繼續養家。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時行差踏錯,只會是累己累人,隨時抱憾。正如林官所講,希望被告能夠吸取教訓,痛悟前非,出獄後重新做人,勿再做出違法行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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