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黑暴分子判囚!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爆發騷亂,多人被捕,其中3人分別涉及阻差辦公、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9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6星期至3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劉汝恒(28歲,髮廊職員)、劉洪發(26歲,運輸工人)和黎卓如(25歲,學生)。前者涉及阻差辦公罪;後2人涉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管有雷射筆。3人於早前已經認罪。另同案的7名被告,會於11月6日作審前覆核及答辯。
辯方求情時指劉汝恒當日受環境影響,才作出不當判斷;劉洪發為犯案而後悔,由於他與母親相依為命,冀盡早出獄照顧母親,而黎卓如違法則屬一時衝動。裁判官蘇文隆考慮相關案例和辯方求情後,判處劉汝恒監禁6星期;劉洪發和黎卓如則判處監禁3個月。
再有暴徒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彰顯違法必究的原則。冀一眾青少年以此為鑑,警惕遠離違法活動,否則只會賠上自己的前途,徒添家人憂慮!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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