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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火燒大圍檢測站 緩刑再犯案 加監至2年2個月

2023.06.13 12:00 時事

2022年2月12日,一名28歲男子涉嫌於在大圍新翠邨新冠病毒檢測站縱火,將一個起火的垃圾車推向採樣亭,致帳篷燒毀。案件今日(6月12日)於區域法院判決,法官謝沈智慧判處被告監禁2年,而由於被告2021年因襲擊他人被判緩刑,謝官下令執行緩刑令、加刑2個月,即合共囚2年2個月。

被告潘海鳴(28歲),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2022年2月12日在大圍新翠邨新芳樓外足球場的2019冠狀病毒流動採樣站,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一輛垃圾車及一副帳篷,意圖摧毀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潘海鳴當場被職員制服,並在其身上搜出鎅刀及打火機。

謝官頒布判詞時指,縱火是嚴重罪行,案發地點鄰近民居和護老院,若火勢蔓延,後果不堪設想。加之被告更使用助燃劑及事前到案發地點徘徊及帶備手套,為有預謀犯案。

而根據案情,被告被職員制服時曾大喊「香港人反抗」,謝官表示,此為示威口號,故對被告所指因母親去世及對政府防疫設施不滿而犯法的犯案原因有保留。

縱火是嚴重罪行,或會造成慘重傷亡情況,支持法庭判決,讓觸犯法律者得到應有的懲處!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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