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暴喺理工大學搞事,警方拘捕多人,控以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日喺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二男認罪。法官練錦鴻令二人還押至4月12日判刑。
二男分別為黃銘昊(18歲,學生)和區海峰(23歲,運輸工人)。2019年11月17日理大暴動後的翌日(11月18日)晚,一群示威者彌敦道附近聚集,掘磚、用障礙物阻塞交通,無視警方多次的舉旗警告,更有人掟磚及照射雷射光。警方及後喺加士居道拘捕二人。區海峰曾向警方掟汽油彈,被制服時亦攻擊警員;他今日申請保釋,被練官拒絕。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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