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有黃營網民指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有不明氣體洩露,借故號召區內居民到該處進行集結,事件中多人被捕,被分為多案審理。其中本案1名現年17歲的男學生湛敏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謝沈智慧今日(4月20日)在區域法院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湛敏昊,案發時年齡為14歲,他承認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外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與被告同案的認罪被告還有何明軒(29歲)、陳家朗(22歲),二人於4月14日被判囚9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頒布判詞時指,本案屬於早有預謀,各被告是響應網上號召前往事發地,絕非偶然。被告案發時以圍巾遮臉,且頸上掛有防毒面罩、身穿深藍色上衣等到達現場,隨後為支持現場示威者而選擇留守。經綜合考慮被告年齡及沒有呼叫示威口號等,決定判處入更生中心。
另外,本案其餘10名被告均不認罪,案件將於7月14日續審。
希望被告在更生中心好好反省自身,重新做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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