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影印機技術員林顯揚原被控於2022年2月28日在自知染疫的情況下,刻意到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元氣壽司」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控方昨申請加控10罪獲批准,被告繼續還押至6月14日再訊。
加控的10項控罪指被告於本年2月25至3月1日期間,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先後到叉燒丼家 、九巴路線21號、新光中心富臨皇宮、小巴路線83K、黃大仙中心北館翠華餐廳、港鐵彩虹站往黃大仙列車、九巴路線81M、九巴路線29M、新浦崗冰室及九巴路線29M,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有報道指出,被告於2月23日快測陽性,翌日將結果張貼於社交平台,2月27日收到衞生防護中心短訊證實核酸檢測陽性,再於社交平台表示會到「藍店」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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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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