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美籍銀行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 ,被控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站近F出口梯間襲擊警員,被裁定襲警罪名成立,判被告監禁4個月2星期。
美籍律師不服定罪及刑期,昨日喺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杜麗冰擇日頒下裁決,律師獲准繼續保釋等候結果。上訴方就講到,律師是目睹暴力事件發生後,認為該持警棍的人危險,加上無法辨別對方係咪休班警,為咗保障途人安全及緩和事件,才搶其棍,強調襲警只為咗「自衞」。
不過法官就反駁,休班警手持嘅武器「只係一支棍,不是一支槍」,他亦已被按在地上,唔明白律師何來要「自衞」。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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