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7人非法初選案,一干被告協議在立法會奪得逾半席位後,逼迫政府回應2019年黑暴「五大訴求」,否則行政長官需要解散立法會然後再辭職。這宗大案去年11月終於判刑,47名被告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45人認罪或罪成,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10年。當中有12人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另有2人提出刑期上訴,再加上律政司就被告劉偉聰脫罪提出訴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相關上訴案件同樣排期於7月14日審理,預㪵需時10天處理。
12名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的被告包括:鄒家成(囚7年9個月);吳政亨(囚7年3個月);何桂藍(判7年);梁國雄(囚6年9個月);林卓廷(囚6年9個月);余慧明(囚6年9個月);何啟明(囚6年7個月);陳志全(囚6年半);鄭達鴻(囚6年半);黃碧雲(囚6年半);楊雪盈(囚6年半);彭卓棋(囚6年半)。
2名提出刑期上訴的被告包括:黃子悅(認罪囚4年5個月);譚得志(認罪囚4年5個月)。
非法初選案可說是國安法生效以來,影響最深遠的一宗大案,支持法庭嚴正處理,讓國安法得以公正落實,還受黑暴所害市民一個公道!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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