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偶然參觀了一個景德鎮瓷器展銷會,展覽的瓷器都標明作品題目、作者姓名、創作年份、價錢等,唯作品尺寸,卻一反日常習慣,不以英吋或公分表示,而以「件」作準則。同行瓷友莫名其妙,我在現場已略解釋了,但當時人多聲雜,難以詳述,故在此作補充。
須知道此所謂「件」,並不是平常口語中代表「個」、「隻」的 「piece」,亦不是通用的多少「頭」。口語中的多少「頭」很容易理解,例如購買「十頭」鮑魚,即一斤有十隻之意。同理,一套60隻各種不同形制的瓷器餐具,也叫「60頭」;但「件」卻是景德鎮獨有的瓷器大、小的規格稱謂。
景德鎮70年代·粉彩盤人物盤 (左) 70年代·粉彩山水盤 (中) 80年代粉彩花卉山水盤 (右)
「件」數越大,器皿越大,「件」數越小的,相對器皿就越少。因為瓷器的設計,多求大氣美觀,所以成器的高、寬之間比例均勻,外形突兀的甚少,所以有瓷友自定一個以瓷器高度作衡量「件」數的標準。最常聽到的,是300「件」約高58-60cm;200「件」約高48-50cm;150「件」約高42-45cm;100「件」約高33-35cm;50「件」約高25cm。
但實際上在景德鎮瓷器行業而言,「件」不是量度單位,並沒有固定的尺寸大小,而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性體積單位。當然「件」數大的,有可能相對較高,但「件」之大、小,卻是以體衡量的。例如一件高40公分,腹徑15公分的瓷瓶,行家稱為150「件」;而一件較高但腹徑較少的,例如高50cm、腹徑10cm的,也叫150件。但如果是高50cm、腹徑15cm的,便會是200「件」了。的確是有一點概念性。
70-80年代景德鎮青花200件花瓶二款
所以一般而言,「件」這個規格單位,只用在敘述琢器上,一提到若干「件」,再加上器皿約形制,例如「150件觀音瓶」,聽者不用比畫,腦中便浮現出此瓷瓶的個頭大小的概念了。因此陶人在工作上都習用估量來說明格規,非常很方便,便沿用下來了。
「件」的名稱:有5件、10件、30件、50件、80件、100件、150件、200件、300件、500件、800件,甚至千件、萬件等。但在景德鎮,卻沒有120件、180件之說的。因為既然是一個概念性的量化詞,似乎無須準確計算,用接近的規格即可。
《景德鎮陶錄》
這個習語的出現,其起因及始於何時,已不可考,有說當日陶工用杓子取瓷土造器,一杓為之一「件」。亦有一說乃當日用土,一塊瓷土不子為100「件」,切分為五小塊,用一塊造器便是20「件」。但這些都是傳聞。比較有考據的是按《景德鎮陶錄》載:「陶瓷有以『圾』,自五圾起以至百圾、五百圾、千圾 (下略) 」。而當時「圾」又通「件」。《景德鎮陶錄》原著六卷是乾隆時景德鎮人蘭浦所著,後來在嘉慶二十年 (1815) 其弟子鄭廷桂增補為八卷,另加入卷首《圖說》和卷尾《陶錄餘論》共十卷,由異經堂刻印出版的。可知景德鎮陶業以「件」作規格量詞,不會晚於乾隆年間。
雖然上文說瓷友自我釐定「件」的標準不準確,但既然「件」是概念,而信念中琢器甚少異形,既然沒有固定的量度標準,那麼姑且按慣例提供一個概念性的指引,其實也不為過。瓷友以為然否?
景德鎮60年代美人醉金鐘碗 (左) 70年代粉彩百美圖大魚缸 (右)
原圖:作者提供(頂圖為景德鎮 60年代 97 頭粉彩中式餐具)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