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使用黃釉器,規定極為嚴謹,清承明制,不同身份使用不同釉色、紋飾的瓷器,不得逾越。例如皇帝、皇后和皇太后用明黃色;皇貴妃用外黃內白色;貴妃和妃用黃地綠龍色;嬪妃用藍地黃龍色;貴人、常在、答應與及其他皇親國戚一概不得使用帶黃色的瓷器。
南京博物館藏明弘治 (左) 及 台北故宮藏乾隆 (右) 黃釉犧耳尊
清宮亦保留明代四壇祭祀習慣,以瓷器代替青銅器,將色釉祭器應用在天、地、日、月四壇祭祀上。所使用的祭器,亦循《大明會典》所載:「洪武九年定,四郊各陵瓷器,圜丘青色,方丘黃色,日壇赤色,月壇白色」,所以黃釉器除了皇家自用外,亦用於祭地。
乾隆《皇朝禮器圖式》社稷壇祭器之黃瓷尊
乾隆二十四年 (1759) , 乾隆命宮廷畫家冷鑒、黃門等合繪絹本設色《皇朝禮器圖式》,以圖像規範了清宮各項禮儀服飾、用品及器皿等。以此圖冊,再加上以文字詳述禮制的《大清會典則例》,便是有清一代的國家禮制的兩大規章制度範本了。
《欽定四庫全書》地壇正位尊
如果按自乾隆三十八年 (1773) 開始編纂,歷時九年才成書的《欽定四庫全書》,實則 《皇朝禮器圖式》的制訂,最早可以追溯到乾隆十三年 (1748) 正月,當乾隆皇帝要求更換祭器材質時,已開始制定各種色釉祭器的式樣了。
《欽定西清古鑑》中的古銅器圖樣
所有瓷祭器的圖樣,均源自乾隆十四年 (1749) 由梁詩正等奉敕纂修,於乾隆二十年成書的《欽定西清古鑑》四十卷。此書將清宮庋藏的鼎、尊、彝等青銅器一千五百二十多件,分門別類,薈輯成書,每器一圖,並加文字闡說。祭祀禮器主要有爵、登、簠、豆、犧尊、鉶、簋、籩、篚、俎等。藍釉、黃釉,紅釉、白釉四種單色釉禮器之式樣即出於此書。
光緒黃釉三足獸耳簋(左) 黄釉圆形豆 (中) 黃釉簠(右)
明代黃釉乃是含氧化銻與氧化鐵呈色劑的覆釉器,即是先燒製白瓷素胎,再澆黃釉。康熙時黃釉瓷多仿明宣德和弘治,仍以二次複燒的覆釉器為主。雍正時期以粉彩用的氧化錫加進黃釉,呈色潔亮。當時之所謂「仿澆黃器皿」及「西洋黃色器皿」即此。其實「仿澆黃器皿」即是以氧化鐵呈色,而「西洋黃色器皿」則是屬氧化銻黃釉。
乾隆黃釉饕餮紋簋
原圖:作者提供(頂圖為光緒黃釉豆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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