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產品為古今中外之品管通例,而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篩選標準,明代御器廠與清代御窯廠亦不例外。
我在整理成化殘器的過程中,從殘次品的瑕疵中,發現了很多本來應該在坯模階段或半成品的階段便應該淘汰的產品;例如缺耳、崩足、漏勾輪廓、漏填彩、漏罩釉等等,而居然只在最後成品階段才發現。推斷當日御器廠的品質要求雖然極嚴,但每個工序的品管水準和執行卻相對不甚麼樣。
康熙黃地青花雲龍紋盤 (左) 及 雍正青花靈仙祝壽盤 (右)
當然,以瓷器這種特殊性的產品,在燒造過程中出現失圓、變形、塌窯、爆釉、缺釉、毛邊、釉色不純、失亮,粘砂、粘匣砵、甚至器皿相粘等等而造成的殘廢品,這些就算在生產過程中的不穩定性、與及當日生產條件和工具設備的限制頭上了。
御窯瓷器成品的初步品檢當然在當地進行。從清代《陶成事宜紀略碑》看:「每歲秋冬二季顧覓船隻,夫役,解送圓、琢器皿六百餘桶。歲例盤、碗、虛、碟等上色圓器,由二三寸口面以至二三尺口面者一萬六七千件,其落選之次色有六七萬件不等。一併裝桶解京以備賞用。其瓶罍壇尊等上色琢器,由三四寸高以至於三四尺高大者,亦歲例二千餘件;尚有落選次色二三千件不等,一併裝桶解京以備賞用。」亦即可接受的比率略低於百分之四十。以今日陶瓷工業界認可的「可接受品質水平」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主要瑕疵抽樣用AQL0.65,普通用AQL1.5的標準,相去十萬八千里。
台北故宮藏乾隆磁胎洋彩黃地福壽紙槌瓶 (左) 及磁胎洋彩錦上添花海棠式瓶
在清代「一併裝桶解京以備賞用」的次品,考古界在御窯的考察證實。明代在嘉靖、隆慶之前的處理方式,均為就地打碎掩埋。宣德時期挖小坑、埋小堆處理;到正統時期,則利用已有的地面凹陷空間堆埋;及至成化以後,用較大面積空間傾倒碎片,所以最後形成堆積層。嘉靖、隆慶之後,就乾脆把次品和廢品堆放在御窯廠範圍內,迄康熙初期,仍沿用次品庫存的習慣。
台北故宮藏雍正胭脂紅白裡暗龍紋茶圓
雖然清代官瓷在解京之前已在御窯廠檢查過,但抵京後仍會由太監、或內務府官員,甚至皇帝本人再過眼。例如《雍正四年各作成做活計清檔》內載:「十一月十三日,郎中海望持出紅磁白裡暗花茶圓二件。奉此茶圓係江西燒造磁器處進來的,釉水、顏色俱好,但無落款,胎右 (釉) 還糙。爾將此茶圓發往江西燒造處,傳旨給年希堯:此二件茶圓若補落得款即落款,若不能補落得款便罷。此茶圓二件內淡紅色的更好,燒造時著他倣淡紅色的燒造。茶圓其底色不必燒紅色,仍要白底落款。不獨此茶圓,他先帶去的樣內好款式的盤碟俱燒造些,胎右要精細」。這就是皇帝親自驗貨,並提供了驗貨報告和修正指示的明證。「茶圓」就是「茶盅」,上文檔案內提及的「紅磁白裡暗花茶圓」。就是目前藏於台北故宮,編號「中瓷005498N000000000」的「清雍正胭脂紅白裡暗龍紋茶圓」。
康熙礬紅龍紋暗刻海水紋大碗 (左) 及乾隆黃釉暗刻龍紋墩式碗 (右)
乾隆也曾很不滿意唐英的品質表現,責成他「所燒造者遠遜雍正年間所燒造」。又不滿意唐英在乾隆元及二年所督造的瓷器,說品質和紋樣都不好,破損又多,罰唐英賠了2164両5錢3厘3絲5忽2微抵銷燒造費用。此事我在《皇帝賣瓷器》一文有談過了。
樂從堂拍品 (自左至右):嘉靖如意雲紋六方執壺,永樂青花纏枝花卉紋折沿洗,洪武釉裡紅纏枝花卉紋菱口盞托,成化琺華彩蓮池紋梅瓶。
原圖:作者提供(頂圖為乾隆青花礬紅龍紋捧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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