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出生的人,普通話不靈光是很正常的,而且大都看不明「簡體字」,警隊既然是社會的一部分,所以在上世紀 80年代之前,警隊內能操流利普通話的同僚只屬少數。然而,隨着《基本法》的制訂及回歸的來臨,警隊內多了同僚自發的去學習漢語拼音和「簡體字」,這也是便民之舉,假如在執行工作時聽不懂也說不出普通話,是多麽的不方便! 切勿將學習普通話的自發行為妖魔化,試想,這與當年學習英語去跟外籍人員溝通又有甚麼分别呢!又去想想,今天的社會不是要求共融嗎!所以警隊內不同的警區都會自發舉辦尼泊爾語、巴基斯坦語、Hindu語、潮州話等等的學習班,而且通常與社區組織合辦,學點少數族裔的語言,不但方便溝通,更促進警民關係和諧,贏得尊重!甚至可以鼓勵少數族裔將來加入警隊,服務市民和他們的社區,何樂而不為! 在回歸前後,說普通話和看懂簡體字的警務人員多了,原因是警方接受了傳統愛國學校的學生加入警隊,而且住滿七年的內地移民多了!「有容乃大」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