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單親媽媽梁玥晴(圖左)在前年佔中時,在金鐘龍和道近添馬公園示威期間越過警方防線,並不理會警方警告拒絕離開,去年被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罪成,獲輕判罰款3,000元。梁今早透過代表律師提出上訴,指自己當日只是在現場手舞足蹈及不願離開,並非阻差辦公,要求推翻定罪。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即時駁回梁的上訴,押後以書面解釋判案理由。
官反問「幾百人個個唔走點算」?
梁玥晴的律師今早稱,梁當日除在警方為梁的雙手綁上膠索帶時曾經掙扎外,並無做出其他行為增加警方的工作難度。法官隨即反問梁的律師:「係唔係要用常理?(當時)唔係一個人,係幾百人,個個唔走點算?」最後裁定原審將梁定罪是恰當的。
此外,法庭早前裁定梁的另外一項阻差辦公罪不成立,律政司不必就該控罪支付訟費,梁亦就此判決提出上訴,但同樣遭法官駁回。
此案早前審理時,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曾到場聲援梁玥晴。
圖:HKG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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