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政渣為了「港獨」護航,竟然連日吹噓又强調「只說不做」的原則沒有干犯任何香港的法律!孰是孰非就交予律政司司長去決定吧!
但黃媒的歪曲實際太不可思議,而且愚昧的香港學子又多,為了正視聽,還是要具文說明「只說不做」是否有違法律!
先講一個笑話!假如「只說不做」並沒有犯法,市民又是否可以在網絡上公然呼籲同道的香港人將垃圾糞便堆放在立法會外、蓄意遺下泥頭等在政渣的家門外呢?我想不可以吧!因為我們都比這些政渣更有文化,而且都會尊重法律!不可能一如政渣為吸睛而為所欲為!其實,這就是inciting煽動犯罪的一種層次!如果政渣所說的「只說不做」並無犯法,何不為牠們先上演一幕「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的報應版?這種矛盾,政渣又可以接受嗎?
「講就犯罪」的例子
香港的法例其實承傳英國法律精神,就是普通法Common Law!一個罪犯儘管心裡多兇險,只要停留在「諗」的層次,又沒有做出任何準備的工作,警方與檢控部門也是無奈的!然而,法律上又有許多例子是「講就犯罪」,看看以下的例子吧 !
- 刑事恐嚇!
- 勒索!
- 訛稱公職/警務人員!
- 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 自稱黑社會成員!
- 招攬别人加入黑社會!
政渣的良心被吃掉了
政渣中的涂、郭、楊等律師們又能否為上述「只講就犯法」的罪行去辯護呢?你們還是代表認罪吧!況且,你們也不是解釋法律的權威,你們都知道在普通法中的解釋權只在法庭而不在政渣的口中!至於「港獨」是否天條不能逾越?大家停一停想一想吧!當年頒發的基本法要求特區政府為23條自行立法,但香港的政渣拼命去否定了,13年之後有人公然談港獨了,但又有人公然宣稱「只講不做」的港獨沒有犯法!再過一陣子,情況會怎樣呢!當退休的港台高層公然聲稱初一的暴動只是「磚頭示威」,但自己就在珠三角一帶扮演老饕介紹美食吃盡國內為腹地的好處,市民就會明白到餘下的好日子不會太多了!因為瘋狗連政渣僅有的良心也吃掉了!
究竟「只講不做」有沒有犯法呢?只怕年輕的市民也真的中了這種「港毒」的文宣,衷心以為這種「溫水煮蛙」的文宣是市民的權利而不必付出沉重的代價!
如果這些孤臣孽子以為自己的行為可以被諒解的話,牠們的下場將會是悲慘的經驗而且是咎由自取般的家破人亡!
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5/01/14/IN15011400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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